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683 证券简称:澳普林特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总 则
第1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天津澳普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公告编号:2025-056
二、 人员构成
第3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4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5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战略委员会主席)(召集人)一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
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3 条至第 5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三、 职责权限
第6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融资方案及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审议对重大组织机构重组和调整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监督检查本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
行检查;
(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告编号:2025-056
第7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8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战
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
四、 议事规则
第9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主持。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10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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