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74
证券代码:874682 证券简称:津移通信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74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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