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4
关于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王昭、吴占宇、张益赫、申泽宁、伋格、申洲洋、王钰皓、杜淑鑫共 8 人,其中王昭担任组长。原辅导人员郑泽匡、夏晨阳因工作项目安排不再担任辅导人员,新增辅导人员申泽宁,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新增辅导人员情况如下:
申泽宁女士,在IPO、再融资项目方面具备丰富的执行经验,具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资格,作为现场负责人参与了星宸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佳禾智能创业板
IPO 项目等。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辅导人员均为中金公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
下简称“本辅导期”)。具体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个别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共同协助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3、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
4、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集中授课,授课内容包括上市相关法规、会计准则及内控、资本市场基础知识等,以帮助辅导对象尽快熟悉 A 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发行上市的工作程序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5、对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
综上,在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配合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按照拟上市公司的要求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核算机制,并对诸如收入确认、费用匹配、固定资产计提减值等财务内控管理事项进行了完善。
辅导小组会同律师、会计师一起持续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并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持续督促公司完善,切实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并严格遵照执行,但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仍需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加以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持续加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如有变化,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程序。
辅导机构将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对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1、组织董监高培训,继续使辅导对象熟悉股票发行上市须履行的义务和行为规范;
2、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财务信息及经营模式等进行全面梳理,持续向辅导对象和会计师了解公
司 2024 年全年经营情况和 2025 年经营计划和预算情况,会同会计师开展函证等财务核查工作,会同律师开展股东访谈等工作。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王昭 吴占宇 张益赫
申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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