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4679 证券简称:正大种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已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材料,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内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认为: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报告,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上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制定<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制定《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相关规定与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认为:该规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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