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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15:41:06 股吧网页版
暨博医疗: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74678 证券简称:暨博医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暨博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暨博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财务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暨博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财务负责人,职务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领取薪酬。

(1)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2)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3)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国家财税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具备较强的专业分析、判断、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3)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

(5)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

1、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公司的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出财务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做出决策;

(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

(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监控和及时报告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

(6)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筹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工作;
(7)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8)负责与税务机关、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政府监管部门或合作单位的报告、沟通、配合审查或审计工作。

2、主要权限如下 :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筹融资、抵押担保、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机构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财务审核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进行预算监督,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重大风险。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和离任

1、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期满后可以连任。

2、公司在聘任财务负责人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遵守公司相关信息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秘密。

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财务负责人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3、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未经董事会正式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负责人应负赔偿责任。

4、公司解聘财务负责人时,财务负责人有权就被公司解聘的有关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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