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关于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八期)
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投证券。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方行健、宁思涵因工作岗位变动退出辅导小组。辅导工作小组由韩志广、高志新、赵跃、李卓群、沙春选、曹月华、俞航祺组成。辅导人员中韩志广、高志新、赵跃为保荐代表人,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不少于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券发行上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方式包括核查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机构辅导公司按照挂牌公司基础层要求披露相关公
告,并辅导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
牌公开转让;
2、持续跟进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营情况,督促辅导对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在辅导期间,辅导对象及其接受辅导人员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工作,为辅导小组提供所需的资料,参与访谈、协调会,就上市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辅导机构主动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及完善措施。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人员开展辅导工作。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主要问题
公司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
够严格遵照执行,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需不断规范和完善。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辅导机构持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2、清理股权代持
(1)主要问题
公司于 2004 年 2 月设立,虽然股权及控制结构稳定,但历
史沿革中经历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经核查,公司部分股东曾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核查工作,已对部分股东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进行核查和访谈,对股权代持进行了清理或还原。
3、进一步落实股东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1)主要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2023 年 3 月及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期间引进东营市东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前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市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机构和个人股东,辅导机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对新增股东进行
核查。
(2)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开展了核查工作。
4、取得新增股东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
(1)主要问题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新引进股东东营市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及东营市金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系国有投资主体,需要取得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
(2)解决情况
上述股东已取得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
5、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
(1)主要问题
公司历史上曾存在工会持股、股权代持及股东超过 200 人问题,公司股本演变过程中的瑕疵事项,已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公司就历史上股东超过 200 人等情况已向东营市人民政府申请确认。
(2)解决情况
公司已取得东营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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