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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15:32:22 股吧网页版
微纳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674 证券简称:微纳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战会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管理层推荐,
董事会同意提名袁红娟等 2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系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董事薛超和甄君宜为本次激励对象,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袁红娟等 28 人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系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董事薛超和甄君宜为本次激励对象,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确保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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