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0 16:53:27 股吧网页版
金龙稀土: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4673 证券简称:金龙稀土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动参股公司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金龙”)经营发展,保障其年产 5,000 吨稀土冶炼分离技改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和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集团”)拟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稀金龙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同比例增资 26,000 万元,其中,金龙稀土增资 12,740万元,中国稀土集团增资 13,26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参股公司中稀金龙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 31 号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竹兴

公告编号:2026-008

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稀金龙是金龙稀土的参股公司,金龙稀土持有其 49%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中稀金龙由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6,000 万元,每新增 1 元注册资本的认缴价
格为 1 元。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中稀金龙本次增资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 12,740万元,中国稀土集团认缴出资额为 13,26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稀金龙原股东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同比例增资 26,000 万元,其中,金龙稀土增资 12,740 万元,中国稀土集团增资 13,260 万元。本次增资后,中稀金龙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变更为 56,000 万元,金龙稀土、中国稀土集团仍分别持有中稀金龙 49%和 51%的股权。交易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原股东向中稀金龙缴付本次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

各方同意及确认,协议应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1)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2)本次增资事宜取得中稀金龙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拟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稀金龙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同比例增资 26,000 万元,主要为满足中稀金龙投资建设年产 5,000 吨稀土冶炼分离技改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资金需求。

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中稀金龙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中稀金龙的实际运营可能面临政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带来风险。公司将在充分认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参股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参股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增资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