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671 证券简称:吉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沈江湧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说明和列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8)。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琪耀、金盈和丁晓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2,900,000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 1,935,000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835,000 股(含本数)。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衢州智能装备部件生产基地、智能制造产线升级技术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发行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琪耀、金盈和丁晓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