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120
证券代码:874671 证券简称:吉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决定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辅导机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并由各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相关文件。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中介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
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120
2、《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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