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119
证券代码:874671 证券简称:吉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作出了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三)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
公告编号:2025-119
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近亲属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五)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公告编号:2025-119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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