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118
证券代码:874671 证券简称:吉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
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就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经证券监管机构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经证券监管机构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需回购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股份。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履行决策程序。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4、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届时作出的责令回购决
公告编号:2025-118
定制定并实施股票回购方案。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经证券监管机构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经证券监管机构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需回购股份情形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股份,本人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届时作出的责令回购决定制定并实施股票回购方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经证券监管机构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有关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吉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月 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