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148
证券代码:874670 证券简称:高腾机电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公告编号:2025-148
(一) 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 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 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四) 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章 薪酬与津贴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标准如下:
(一) 董事薪酬与津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公司可以制定相关职务津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基础,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1. 基础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按月发放。
2. 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表现情况为考核基础,具体金额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发放。
公告编号:2025-148
第七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