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127
证券代码:874670 证券简称:高腾机电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高腾机电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勤勉尽责,应当具备正常履行职责
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25-127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经理人员构成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司章程》、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
第七条 公司经理人员及其构成发生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经理人员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审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须经董事会审批的重大合同之签订由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
第九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十二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及变化情况,保障董事的知情权。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其他经理人员代其主持会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5-127
(一)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事项;
(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执行方案;
(三) 总经理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事项。
总经理办公室为常设机构。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 主持人、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及记录人员的姓名;
(三) 与会人员发言要点;
(四) 会议决定事项。
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保存期应为十年。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应在公司住所地召开。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出席人员均有权发表意见,列席人员经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其他经理人员许可后也可以发表意见。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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