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74670 证券简称:高腾机电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高腾机电制造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高腾
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Zhejiang Golden
Electro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Co.,
LTD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五十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
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表人。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该总经理,公司应当在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总经理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总经理被 定代表人;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 解除职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补选,以确定 该总经理,公司应当在总经理的
新的法定代表人。 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或总经理被
解除职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补
选,以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人员。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 的形式。
凭证。
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集中存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 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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