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874669 证券简称:德硕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职权。
公司取消监事会等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治理结构相应调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相应废止。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的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
二、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人,执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 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
记。 记。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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