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132
证券代码:874668 证券简称:江锅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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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
东累积表决票数。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乘
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本
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
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 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
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候选董
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2.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
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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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
权。
4.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
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
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四)董事的当选原则
1.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
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
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所
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
2.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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