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665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吕宏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吕宏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吕宏伟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晓庆、刘卷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朱振扬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审阅前述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晓庆女士、刘卷伟先生和朱振扬先生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
三、关于聘任王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经审阅王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东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4
综上,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一致认可。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霁红、闵诗阳、赵成锋
202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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