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663 证券简称:时代高科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务部的印章。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列席会议并作记录、负责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 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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