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合法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42-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目 录
释 义...... 2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的意见...... 6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9
三、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9四、关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及本次定向发行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
意见...... 10
五、关于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1
六、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11七、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股
平台的意见...... 14
八、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4
九、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的意见...... 15十、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是否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8
十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8
十二、律师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18
十三、结论意见...... 20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深鹏科技、公司、发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 指 深鹏科技向发行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 3,300,000 股股票、
发行 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 64,416,000 元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东莞证券、主办券商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治理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
第 1 号》
《适用指引第 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
《定向发行业务指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南》
《信息披露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