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4659 证券简称:深鹏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
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现有股东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明确,针对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决定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
公告编号:2025-043
我们认为,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情况将发生变更,需要根据定向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我们认为,公司因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完善募集资金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应制定了《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告编号:2025-043
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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