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658 证券简称:智汇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常州智汇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智汇新材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
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起设立的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常州智汇涂复 称公司)。
工业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在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常州市行政审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MA1XPECF2R。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同等
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股份的活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