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4656 证券简称:达实智控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其中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均相应修订为“股东会”,此外,因本次修订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因调整和修订原有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达实智控科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达实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原深圳市兴达实 公司系由原深圳市兴达实电子有
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 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人,以原深圳市兴达实电子有限公司账 深圳市兴达实电子有限公司账面净资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 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式设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797961078Q。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 第十一条 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
活动受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任何组织、 经营活动受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任何组
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纪守法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 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督、承担社会责任。 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
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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