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4655 证券简称:中鹏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拟变更 IPO 辅导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 IPO 辅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IPO 辅导的工作需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IPO 辅导会计师事务所。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健南、徐平、胡晓洪
2026 年 1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