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874654 证券简称:玉健健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
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
布的有关挂牌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
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 违反《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
成不良影响的;
(四) 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
良影响 的;
(六)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六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收集、汇总与追
究责任有关的材料, 按照制度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和相关处理方案, 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程序上报公司
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和程序
第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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