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874654 证券简称:玉健健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及《宁波玉健健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宁波玉健健康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价格或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
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
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件。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重大信息, 并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公司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 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 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职责。
第六条 公司在挂牌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报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
有公司股票情况。有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上述报备事项发生变
化的, 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
国股转公司报备。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挂牌时签署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新任董事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
内,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2个交易日内签署
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第八条 除依法或者按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则需要披露的信息外, 公司可以自愿
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但不得与依法或
者按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则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不得误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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