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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8:39:28 股吧网页版
天祥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4650 证券简称:天祥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
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称“全国股转公司”)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
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违反法律法规、全国股转公司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担任,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员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十条 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非经法定程
序不得随意解聘。

如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及时公告,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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