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649 证券简称:弥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认定核心员工有利于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6-014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朱锐、叶会、冯槐区
2026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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