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74638 证券简称:八达光电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忆松先生和刘献栋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受过政府监管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基于对被提名人身份背景、教育经历、职业履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考量,且本次提名已获得其本人的明确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7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鑫、李秉成、李亮
2026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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