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公告编号:2025-065
证券代码:874636 证券简称:科视光学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陆泉宇先生符合公司副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聘任陆泉宇先生为公司的副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经审阅《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
公告编号:2025-065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根元、陆毅华、王江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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