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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6 16:01:58 股吧网页版
科视光学: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874636 证券简称:科视光学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指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经理负责制,设经理 1 名,副经理若干名、
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四条 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五条 本细则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
则。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六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备知人善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行业业务;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

第七条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兼任经理、副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十条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除公司首任高级
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提名外,其余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二)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 公司解聘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如下:

(一)解聘公司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会决定;

(三)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由董事会确定。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在聘用合同中规定。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有诚信的义务,应当勤勉、尽责,并履行下列职责及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不得变更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四)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行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

(五)根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建立科学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和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和提高。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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