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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5 15:31:26 股吧网页版
普旭科技:关于补充披露特殊投资条款解除与新签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874635 证券简称:普旭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特殊投资条款解除与新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特殊投资条款解除的基本情况
1、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雪松、张培培与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签订《方正证券
与张雪松、张培培与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其中,特殊投资条款包括:回购权、优先出售、反稀释、公司清算。

因公司提交挂牌申请,2024 年 9 月 13 日,前述各主体签订《关于江苏普
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2024)>》,约定优先出售、反稀释、公司清算等特殊投资条款自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挂牌申请文
件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对回购义务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5 年 10 月 22 日,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二级市场交易,对外转让了其所持有公司 751,118 股股份;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雪松、张培培与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约定各方在各历史协议中所签署的回购权、优先出售、反稀释、公司清算等特殊投资条款自始无效、不可恢复,就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剩余 223,882 股股份除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之股东权利外,不存在任何特殊权利。

2、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张雪松与嘉兴翌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订《嘉兴翌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雪松与江苏普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其中,特殊投资条款包括:回购
权、优先出售、反稀释、公司清算、最惠国待遇;

因公司提交挂牌申请,2024 年 7 月 31 日,前述各主体签订《关于江苏普
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补充协议(2024)>》,约定反稀释、公司清算、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投资条款自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挂牌申请文件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对回购义务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张雪松与嘉兴翌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202

4)>之补充协议》,对回购条款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2026 年 2 月 13 日,嘉兴翌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二级市场交易,对外转让了其所持有公司 1,021,400 股股份,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张雪松签订《关于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约定各方在各历史协议中所签署的回购权、优先出售、反稀
释、公司清算、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投资条款自始无效、不可恢复;就嘉兴翌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剩余 161,565 股股份除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之股东权利外,不存在任何特殊权利。

3、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雪松、张培培、公司
持股平台南京恺旭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金一期(有限合伙)签订《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与张雪松、张培培、南京恺旭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二》,其中,特殊投资条款包括:回购条款、反稀释、股份转让限制、优先出售、公司清算、平等待遇、知情权、利润分配权。

因公司提交挂牌申请,2024 年 9 月 13 日,前述各主体签订《关于江苏普
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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