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74635 证券简称:普旭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 “股东会”的相关表述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相关表述 “经理、副经理”的相关表述
“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表述 删除相关表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关规定,经由江苏普旭软件信息技术有 定,经由江苏普旭软件信息技术有限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南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业执照。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686735641X。
第四条 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 1 号,邮政 第五条 公司住所:
编码:210016。 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 1 号,邮政编码:
210016。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或者总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具有同等权利。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系由其前身江苏普旭软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其前身江苏普旭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 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来,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设立时,第 而来,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设立时,十七条的发起人已缴清各自认缴的注册 第十九条的发起人已缴清各自认缴的
资本的出资。 注册资本的出资。
第 十 九 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54,861,333 股 54,861,33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54,861,333 股,其他差别股 0
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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