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74630 证券简称:凯得智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慎的研究,仔细审阅了相关议案资料,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及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及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及相
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全面检查,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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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关于公司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林、张淼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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