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得智能”、“辅导对象”、“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光大证券对凯得智能开展了第七期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光大证券指派邓骁、申晓毅、黄浩东、成鑫、金晓刚、任笑林、袁维杰、左洋、吕方远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其中邓骁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辅导期内,王淼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辅导机构根据辅导实施
计划和凯得智能实际情况,采取现场访谈、电话会议、问题诊断与专项咨询、实务指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辅导,通过本次辅导,公司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有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在本辅导期内,光大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及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均按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董监高情况、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材料。
2、通过对公司管理层访谈的方式加强了解公司发展的实时情况、所处市场现状及前景、现阶段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规范运营情况,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与往年同期经营业绩进行对比,分析业绩变化情况及原因。
3、持续督促并协助辅导对象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编制等募投项目准备工作。
4、持续对相关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督促辅导对象及接受辅导人员积极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内,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光大证券的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促进和推动了辅导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辅导对象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备,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遵照执行相关内控规章、制度,帮助公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2、在本辅导期内,美国向我国出口的产品加征了较高的关税,尽管目前有所缓和,但仍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贸易政策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督促提醒公司做好应对措施。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在下一阶段,光大证券将指派邓骁、申晓毅、黄浩东、成鑫、金晓刚、任笑林、袁维杰、左洋、吕方远 9 人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二)主要辅导内容
辅导工作小组在后续辅导期间将按照既定的辅导计划和方案,推进全面辅导尽调,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深度和辅导规范力度,重点包括:1、持续跟进公司经营情况,关注行业环境、外汇汇率、出口关税变动等对业绩产生重要影响的客观因素,协助公司制定相关战略规划。2、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与中介机构协调会,督促公司管理层和各中介讨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落实相关整改解决方案,并持续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3、督促公司按照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日常信息披露和定期报告披露等工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