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627 证券简称:恒兴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 月 14 日以即时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皞丹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04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对应的募集资金
投资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调整募集资金及可行性方案事项已经获得股东会的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赵德军、李琳、高华山对本议案讨论并发表意见。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琳、卢劲松、赵德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6-004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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