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104
证券代码:874627 证券简称:恒兴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9 日以即时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李皞丹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04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10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琳、卢劲松、赵德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需由股东会审议,特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104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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