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74620 证券简称:中矿岩土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公告编号:2025-059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席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主席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独立董事辞任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任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至新任委员产生之日。公司董事会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公告编号:2025-059
(三)提名委员会应搜集、了解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书面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