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2
证券代码:874616 证券简称:嘉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6 年 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
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中焯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
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管理层人员及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挂牌公司或挂牌
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四、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参与人数不超过 90 人,合计持有份额不超
过 2,257,105 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认购份额及认购金额以相关
定向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定向发行股票实际所
需的资金为准,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与比例以各自实际认购出资
金额为准
五、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8.00 元/股,参与对象应当具备
一定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或通过自筹以及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取得参与计划所必需的资金。公司不存在为参与对象提供
贷款、垫资、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杠杆资金
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
安排。员工应当结合个人资金实力及风险承受能力,适度参与投资。六、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持股平台定向发行的股票。通
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为载体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超过 2,257,10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9465%。
七、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持
有人代表,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八、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股票锁定期为 3 年(即
36 个月)且应当同时满足届时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锁定的规定,自新增股票登记至持股平台名
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不延长则自行终止;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测、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与对象自行承担。
十、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
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
东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且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
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含退休返聘协议)执
行。
十一、 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如调
整或制定适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范文件,若本员工持股计划
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十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存在可能无法获得股东会批准、参与对象无
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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