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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6:18:08 股吧网页版
佰家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612 证券简称:佰家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3)所有“报纸上公告”改为“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有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有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由原有限责任公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市行政
第四条 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审批局(现“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507060170888J。 91320507060170888J。

第六条 公司住所:常熟市碧溪街道兴港路 46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熟市碧溪街道兴港路 46
号。 号(邮编 215100)。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公司不得成为对其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的出资人,不得成为其他营利组织的
无限责任股东。

第二百〇一条 (四)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财务总监。 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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