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关于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518Z100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518Z1007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岸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
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请予以审
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千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存在尾数
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目 录
问题 2.收入增长合理性、持续性及收入核查充分性...... 1
问题 3.关于关联采购及毛利率 ...... 67
问题 5.其他问题 ...... 99
问题 2.收入增长合理性、持续性及收入核查充分性
根据公开信息、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呈波动增长趋势。(2)报告期内,发行人艺术创作类产品销售额逐年增长,主要系相应产品竞争力增强。(3)发行人需要多个类别的店铺以进行差异化宣传和运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闭多个店铺的情形。(4)报告期内,发行人 85%以上收入通过亚马逊平台销售,亚马逊提供尾程物流。(5)中介机构通过第三方仓系统后台的结存数据与公司相应仓位的结存明细进行核对的方式确认第三方仓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对部分境外自营仓库执行了视频监盘或实地监盘程序。
请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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