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149
证券代码:874600 证券简称:千岸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综合资金成本,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等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具体融资额度、授信期限及其他事项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并按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可提供相互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授信金融机构指定相关方提供担保等。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公司拟授权财务部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何定全权代表公司
公告编号:2025-149
办理各项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抵押、担保、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授权有效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相关综合授信文
件的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目的及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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