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874596 证券简称:牛牌机电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牛牌机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牛牌机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江苏牛牌机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牛牌机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虽不符合本制度第七条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且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以为其提供担保。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行业前景,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十条 对存在下列情形的担保申请人,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一)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公司曾为其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四)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
(五)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
(六)董事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二)担保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
(三)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与借款有关的主合同的复印件;
(五)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贷计划及来源的说明;
(六)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七)其他重要资料。
担保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公司财务中心对担保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调查,确认资料是否真实,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书面担保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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