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5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4595 证券简称:中塑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情况和发展需求,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性能工程材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1,014.71 36,529.42
2 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8,985.29 8,441.09
3 补充流动资金 9,800.00 9,800.00
合计 59,800.00 54,770.51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
先期投入,并可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
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25-009
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独立自主展开,相关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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