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对中塑股份的辅导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人员为宿昳梵、马徐周、王露琦、申思远、李青、刘莹、刘天植,以上人员均为国信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辅导人员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期新增辅导人员马徐周、王露琦,减少辅导人员张伟权、邹颖,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马徐周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2011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主持或参与了深
城交 IPO、山鼎设计 IPO、中新科技 IPO、中船安谱 IPO、深圳综交市政院 IPO、齐心集团 2016 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齐心集团收购银澎云计算、电科电源及东方嘉禾新三板挂牌等项目。
王露琦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2019 年 7 月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三江电子 IPO、国际复材 IPO、铭基高科 IPO 等项目。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备案,第五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中塑股份进行了全面辅导:
(1)安排辅导对象接受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协助并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督促辅导对象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辅导对象利益的内控制度。
(3)核查辅导对象在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辅导对象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督促辅导对象健全财务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做到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能相互印证、底层数据方便获取及分析,以实现业务记录的可核性。
(8)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对象完善会计基础资料的生成、收集、保存制度,及时、准确编制每月单体报表、每月合并报表。
(9)督导辅导对象规范其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辅导对象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10)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
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1)会同申报律师督促辅导对象建立重要事项汇报机制,督促辅导对象规范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12)综合评估辅导对象是否可达到发行上市条件,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3)向辅导对象及有关人员宣讲近期资本市场最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强化辅导对象及有关人员合规。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项目组辅导人员已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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