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594 证券简称:裕田霸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细则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信息及披露、内部控制和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等,以合理确信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为保障有效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接受股东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八)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
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员会作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