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14
公告编号:2026-131
证券代码:874591 证券简称:日信高科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署对赌协议进展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前,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奇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实际控制人陈保明、温小华、曾信明与公司股东山东孚弘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孚谨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工控盈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工创富鑫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希业(以下统称“投资人股东”)签署涉及特殊投资条款协议。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申请挂牌期间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与投资方签署对赌协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以上协议约定,挂牌时,公司仅作为所涉协议签署方之一,并非特殊投资条款的义务或责任承担主体,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定。为进一步符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监管要求,经公司相关股东协商一
致,同意对特殊投资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调整明确公司不作为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签署方,并变更特殊投资条款中的权利恢复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对赌协议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6-131
经前述协议各方协商一致,于 2026年 9月 10日签署了《协议书》(以下简
称“《协议书》”),明确公司自始不作为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签署方。
同日,除公司外的其他协议各方签署《关于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对股权回售权条款的恢复情形进行调整,删去原恢复情形中的时间限制(即“或
其他原因导致 2028 年 12月 31 日前公司未完成合格上市的”)。
公司未因前述协议签署承担任何新增义务,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动。
二、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事项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自始不承担特殊投资条款的义务 公司自始不作为《投资协议》
协议签署方 或责任,仅作为《投资协议》《股东 《股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签署方。 的签署方、义务方、责任方。
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未获得审 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未获
对 于 控 股 股 核通过/同意注册; 得审核通过/同意注册;
东、实际控制 ②撤回上市申请; ②撤回上市申请;
人股权回售权 ③上市审核通过后但发行失败; ③上市审核通过后但发行失
的恢复情形 ④或其他原因导致2028年12月31日 败。
前公司未完成合格上市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特殊投资条款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协议书》;
(二)《关于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
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 月 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