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目 录
一、收入确认合规性...... 第 1——32 页
二、采购价格公允性...... 第 32——65 页
三、存货减值计提充分性...... 第 65——73 页
四、其他财务问题...... 第 73——104 页
关于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健函〔2025〕3-144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关于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研科技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收入确认合规性
(1)总额、净额法客户情况及收入确认准确性。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对部分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请发行人:①补充披露总额法、净额法下收入确认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流程、收入确认标准和依据、对应的主要客户及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在不同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及使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均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结合相关收入确认证据及内控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式的划分标准是否明确,证据支持是否充分,相关产品出库及收入确认内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②说明是否存在同时以总额法、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客户或产品,相关订单获取和执行流程是否存在差异,相关客户对供应商原材料采购的具体管理要求和管理方式,存在客户指定原材料采购具体客户名称及销售占比情况,仅部分业务指定原材料采购的原因,发行人对相关客户两类业务模式下参与产品研发生产的差异情
况,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在两类业务模式下合作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客户产能投建、生产规划等,说明相关委托加工业务是否存在被客户自主生产取代的风险。③结合主要产品定价方式、产品和型号结构变化、性能指标、采购成本变化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各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④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各类主要产品的出货量情况,与下游客户对应产品销售情况、发行人产线自动化水平及人均产量变化、能源耗用变化等是否匹配。⑤说明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与相关客户采购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发行人相关销售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2)关于寄售模式及境外销售情况。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存在寄售模式,寄售业务模式下,发行人根据客户滚动需求,将货物发送到指定寄售仓。报告期各期(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1,702.08万元、1,033.70万元、1,282.98 万元。请发行人:①补充披露寄售模式的相关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寄售模式销售规模、主要业务流程、主要客户情况、发行人收入确认的方式和依据等。②说明寄售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对账的周期和方式,客户对寄售仓的管理机制及执行情况,客户对向发行人直接采购和委托加工产品能否得到有效区分,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相关内控有效性及收入确认的准确性。③说明发行人对寄售存货的管理和盘点情况,是否存在寄售退回存货,如有,说明相关存货价值的确定方法和处理方式;说明相关寄售产品是否均具有订单支持,发行人对寄售存货减值的判断依据,相关存货计量和减值计提是否充分。④说明发行人境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的主要产品,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合作情况及下游产品等,说明发行人产品销售与相关客户经营情况是否匹配。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对发行人收入真实性的采取的主要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以下简称《适用指引 2 号》)2-13,对发行人境外销售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4 条)
(一) 总额、净额法客户情况及收入确认准确性
1. 补充披露总额法、净额法下收入确认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
务流程、收入确认标准和依据、对应的主要客户及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在不同业务模式下公司在原材料采购及使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均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结合相关收入确认证据及内控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式的划分标准是否明确,证据支持是否充分,相关产品出库及收入确认内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相关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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