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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8:11:30 股吧网页版
惠尔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83

证券代码:874583 证券简称:惠尔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阴市惠尔信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江阴市惠尔信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阴市惠尔信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明确,针对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情况将发生变更,

公告编号:2025-083

需要根据定向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因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在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本次募投相关子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存放本次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专款专用。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保障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我们认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沙智慧、景昊
2025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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