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580 证券简称:锐翔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良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02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拟将募投项目中“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白沙科创港足仙路以东、科智路(先导智能)以北地块”变更为“珠海市香洲区环港北路南侧、滨河西路西侧地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宝山、齐娥、易在成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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